市巡警四大队二中队的民警经过一夜的蹲守,将回哈过节的女子李某抓获。被抓获时,李某还不知自己已被江苏警方通缉。
48岁的李某虽是哈尔滨人,但早年在江苏某公司做财务总监,2007年间曾将本公司的贷款资金8000多万元,以签订销售合同购货的名义打入另一家公司,供该公司使用一年,李某从中获得好处费120万元。李某用这笔好处费在哈尔滨、阿城分别购置了房产。后来李某所在公司查账时,发现了李某对这笔贷款资金的异常运作,警觉的李某立即潜逃。公司向江苏当地警方报警。
今年9月28日,江苏警方认定李某是涉嫌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案的主要参与者,并对其上网通缉。9月30日,巡警四大队二中队队长赵伟与教导员王本鑫根据李某在阿城有房产的信息,对其展开调查。10月1日7时许,民警在李某住处将其抓获。
李某交代说,自己当年离开江苏那家公司后,又在广州、南京等地找到了工作,这么多年一直“没什么事”。目前,李某已被移交给江苏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