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出问题、房屋转租
都成了拒交费理由
香坊区某网吧拖欠哈投集团香坊公司2014至2016年热费,香坊公司多次催缴,网吧老板王某以“供热单位未维修设施,导致上水管线老化爆裂,造成包房受损”为由,拒不支付热费。对此,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属供热合同纠纷,被告要求赔偿损失并将房屋恢复原状属抗辩理由,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王某给付拖欠原告香坊公司的热费115804.84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616元。
道外区某印刷厂承租公房期间,未经哈投集团所属道外公司同意,将房产转租他人并欠费17年。道外公司多次催收,印刷厂以转租为由拒缴租金。法院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道外公司将公有房产租给印刷厂,双方系租赁合同关系。在未征得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他人,其转租行为对原出租方不发生效力。法院判决,解除道外公司与印刷厂的房屋租赁合同,印刷厂须支付欠费1175763.82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7691元。
恶意欠费有“法”管
98户欠费者被起诉
据哈投集团收费主管部门负责人绿部长介绍,该集团担负哈市主城区大部分供热和公房物业等服务,多年来,个别公企单位和个人以各种理由拖欠热费、物业费和公房租金,给企业经营带来巨大压力。为此,集团所属单位多次下达催缴通知,但一些用户仍拒不缴费。对此,通过法律诉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已向拖欠热费用户下达律师函2045件,律师函下达之后,91户用户缴纳了热费;此外,法院拟立案调查261件,已立案56件,已判决3件。向拖欠物业费用户下达律师函2223件,律师函下达之后,109户用户缴纳了物业费;此外,法院拟立案调查211件,立案18件,判决1件。向拖欠公房租金的用户下达律师函261件,律师函下达之后,17户用户缴纳了公房租金;此外,法院拟立案48件,立案24件,已判决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