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决定用5年时间对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约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的标志性工程,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事关脱贫攻坚工作全局。
截至2016年底,全国22个省份1282个县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全部开工,完成了249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实现了良好开局。2017年将再完成340万人易地扶 贫搬迁建设任务。目前,“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完成过半。
中央给钱给政策,地方用好用活
搬迁搬迁,有了钱才搬得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首先得解决好资金问题。
近年来,中央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东中部省份人均补助7000元、西部省份人均补助8000元、特殊类型地区人均补助10000元。
两年来,累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437.6亿元。国家发改委还根据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分省规模,一次性切块下达“十三五”时期专项建设基金规模500亿元。
除了给钱,还积极给予政策支持。一方面,调整地方政府债务结构约1000亿元,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另一方面,给予地方政府扩大土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范围的权利,为贫困地区提供贷款偿还渠道。
河南就利用这一政策,将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和同步搬迁户宅基地拆旧复垦后的结余指标,在省域内公开竞价交易,已拍卖两批9291亩,共筹集资金27.87亿元,惠及23个搬迁任务县。
严控人均25平方米建房“红线”
有了钱,扶贫搬迁工作就能干起来。可是,搬哪去?地从哪划出来?
用好闲置资源是关键。湖北省竹溪县整理利用老村庄、老院落、老厂房等“三老”闲置资源3250亩,既有效破解用地难,又节约用地指标1000多亩,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创造条件。
有了地,为贫困户建怎样的房?去年2月,国家发改委、扶贫办印发通知,强调按照保障基本、量力而行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明确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防止贫困户因搬迁大额举债,防止因搬迁影响脱贫。
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累计开工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4万多个,项目开工率达95%,累计竣工项目4000多个,项目竣工率28%。其中,河北、山西、安徽等13个省份开工率达到100%。
不能一搬了事,实现增收脱贫
易地扶贫搬迁,并非一搬了事。搬迁之后如何致富?这是考验地方政府的一道难题。
陕西省平利县针对离开土地资源进入城镇、社区的搬迁居民,尤其是留守妇女、中老年人、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积极探索“社区 家庭手工业”的精准脱贫模式。截至2016年底,全县已创办社区工厂41家,吸纳搬迁居民3000余人就业,就业人员年均收入2万元以上。
四川省依托大企业实行产业扶贫。李时珍医药集团实行订单生产,带动1000多个贫困户种植蕲艾、夏枯草等中药材,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其中易地搬迁户近200户。
河南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专项工程,统一流程、统一招采、统一运维、统一验收、统一监管,在已建成的230个集中安置点,建设单个规模不超过300千瓦的村级小电站,进一步拓宽收入来源。
据统计,各地已为纳入2017年搬迁计划的15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谋划或落实了帮扶措施,户均帮扶1人以上。
自查、调度、考核等同步进行
易地扶贫搬迁事关全局,花大钱,下大力气,如何确保做得好?靠监督。目前,各部委联合建立了全面自查、定期调度、成效考核等督导体系,确保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
自查——去年6月,各省份共派出50余个检查组,实地检查440个县、1436个安置区项目和537个迁出点,入户走访建档立卡搬迁户2912户10856人,完成第一次全方位体检,及时纠正了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定期调度——2017年,开通全国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网,对工程项目实施定期调度、动态跟踪、挂图作战、定点督办,形成上下贯通的监测调度系统。
成效考核——2016年12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暂行办法出台,明确考核对象、内容、程序和结果运用、奖惩措施等具体内容。2017年5月以来,对各地2016年自评工作开展了抽查检查和综合评价,并向22个省份人民政府通报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