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扶贫开发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战略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前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尤其是12县(区、市)更是成绩斐然。 延寿 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带动2466户增收脱贫 围绕精准,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延寿县编制《延寿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2016—2020)》及14个子方案,形成“1+14”的脱贫攻坚制度体系。确立每周四为扶贫工作日,开展实地调研、走村入户,研究落实帮扶措施,每月第一个周一和第三个周一定期召开脱贫攻坚工作联席会议。 加强领导,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帮扶部门包村、干部帮贫困户的机制。县委、县政府主管成立脱贫攻坚工作指导组。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状、任务书和承诺书。实行责任网格化管理,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细化各项工作指标。 标本兼治,创新脱贫攻坚举措。改造贫困户危房937户。采取建筑用地置换的方式解决后辛家屯贫困户搬迁问题。投资8000余万元,实施系列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生产设施改造工程。培育12户农业龙头企业和70个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带动2466户贫困户增收脱贫。建设兴山村光伏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全村270户贫困户脱贫。建成41个贫困村村级淘宝服务站。为贫困户投放贷款11258万元。在外出务工的贫困户中推行扶贫小额保险,财政为扶贫对象每人每年缴纳30元保险补贴。各级干部深入村屯一线开展帮扶工作,激发脱贫致富内生动力。 凝聚力量,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用好用活10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兴山村建设光伏扶贫产业项目投资340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21万元,486万元“以工代赈”资金工程。发放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共101.34万元,1341名贫困学生受益。总投资4749万元新建和维修9所校舍、为22所学校采购配套设备。对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减免挂号费、诊查费,对贫困人口在乡镇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乡镇卫生院先行垫付;对达到大病救助标准的实行一站式服务给予报销;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贫困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县级医疗机构每月至少1天开展医疗巡回服务和义诊活动,已为56人次的贫困群众减免治疗费用12500元。对于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实施政策性保障兜底,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交通部门实施农村道路和危险桥梁改造建设工程。林业部门将列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500人优先纳入护林员范围。畜牧部门积极推进畜牧养殖贷款、可繁母牛补贴和“两牛一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等项目。社会各界力量筹集帮扶资金910万元,助力贫困群众早日脱贫。 木兰 干部定人定时定责 每户都有扶贫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突出责任精准抓脱贫。成立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扶贫开发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制度,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制定了《木兰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十三五”期间扶贫规划。按照“县有扶贫领导组、乡村有扶贫工作队、户有帮扶责任人、每户至少落实一项扶贫措施”的工作模式确定了8个组长单位、80个县直企事业单位、31名第一书记和3635名帮扶干部,定人、定时、定责包扶贫困户。制定了《木兰县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把建档立卡、减贫脱贫、扶贫开发项目列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重点内容。 摸清贫困底数,突出对象精准抓脱贫。对识别出来的扶贫对象,组织财政、住建、农机、公安等13个部门进行联合审核,确保了真正的贫困人口一个不漏,非贫困人口一个也不纳入。 定准扶贫项目,突出措施精准抓脱贫。出台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调优农业结构。对发展蔬菜大棚20栋以上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每栋补助5000元;温室大棚1栋带动贫困户2户以上,每栋补助2万元。对在项目区“旱改水”方田化5亩以上且集中连片的,每亩补助350元。全县共落实产业项目9个,投入扶贫资金491.884万元,新建育秧大棚16栋。硬化贫困村道路12.867公里、新修田间砂石路10.8公里、桥涵11座,修砌人居环境与生态建设水泥路边沟4747延长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10盏。借助实施“雨露计划、圆梦行动”,帮助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3000余人实现劳务输出或本地就业。农村扶贫小额保险投入6.13万元,为2043名外出务工贫困人口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符合标准的贫困学生建立了贫困生档案,并全部纳入资助范围。贫困大学本科生、研究生每人每年分别享受8000元和12000元的免利息助学贷款;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新生入学给予交通补助,省内每人补贴500元,省外每人补贴1000元,今年已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高中生20人;对全日制中(高)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贫困生每人每年补助资金1500元。县财政拿出资金1127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委托县小额担保中心管理运作,由信用社将风险抵押金扩大5-10倍为贫困户贷款,解决贫困户发展产业资金短缺的难题。对贫困对象中3395户、4863人享受低保,467人享受五保政策;因病致贫的贫困户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65岁以上的贫困老人实行免费体检、先住院后付费。贫困人口因病住院的,在正常报销的比例上再提高5%的报销比例。对重大病患者,医保报销后给予最高额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