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把督导检查贯穿于脱贫攻坚的全过程,不断强化问题整改、加大追责力度,全面提升扶贫工作的执行能力。 成立督查小组 “1号督办工程”形成长效机制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扶贫办牵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督查小组,把脱贫攻坚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工作任务目标、工作实现时限、工作落实负责单位、责任人等督办内容作为1号督办工程,对全市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党委、政府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一季度一巡查,形成了常态化、长效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同时,把握关键,实现重大事项专项督查系列化。对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和有关落实事项,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强化问题整改 各县集中整改七大类23个问题 今年五六月间,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要求,哈尔滨制定下发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督查方案》,组成两个督查小组,采取听、看、查、访等办法,深入12个县(市)区、24个乡镇、48个贫困村和12个非贫困村,对户、村、乡、县四个层级的建档立卡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走访贫困户152户,查看资料覆盖1.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督查出精准识别入户宣传不到位、贫困人口识别流程不规范、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分析不准确、脱贫规划制定不全面等七大类、23个问题,并督促各县进行了集中整改,有效保证了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和“回头看”的工作质量。在此基础上,突出重点,实现了焦点问题重点巡查具体化。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结合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上易出问题的领域和方向,采取有针对性的巡查。 加大追责力度 精准识别不严不实 双城村官停职 今年7月份,哈尔滨市组织抽调懂财务、会审计的专业人员组成5个巡查组,利用半个月时间突击巡查延寿、巴彦、木兰等9个区、县(市)2014年和2015年省、市扶贫开发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共巡查项目79个、专项资金8922万元,查出13个项目存在建设进展缓慢、竣工后投产使用率低、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建成项目闲置、项目产权不明晰、项目与贫困人口利益链接机制不健全、项目实施程序不合规、资金账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并立即进行了整改。在强化问题整改的同时,哈尔滨更加大了追责力度,针对双城区兰棱街道永发村精准识别中不严不实、引发群众上访的事实,对该村委会主任进行了停职处理。 为杜绝弄虚作假,杜绝搞“数字脱贫”及“造盆景”等形式主义,哈尔滨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从严惩处。木兰县扶贫办主任因私自变更扶贫项目建设地址、隐瞒虚报事实被撤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