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交警部门启动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首日执勤交警发现,送餐、快递等行业的电动车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超标电动摩托车非法上路等违法行为突出。在当天的整治中,全市交警共查处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52件,滞留车辆86台。
车身喷涂“中国邮政”字样,货架载有一米宽的货箱
9时35分,在尚志大街与西十二道街交叉口,从友谊路方向驶来的电动车,车后的货箱有近一米宽,被交警截停,该车迈速表上限已超过20迈,属超标电动车。据驾驶员交代,该电动车用于网络快递,车是驾驶员个人购买,购买时车身就已喷涂“中国邮政”的字样,他并不是中国邮政工作人员,车辆运载的货物重量50斤左右。据执勤交警介绍,电动车货架的货物宽度不能超过车把宽度,装载货物超宽,该车属超载,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该车属于超标电动车,被当场滞留。
违法驾驶人“我的车是电动车,上道没有问题”
9时45分,在尚志大街与西十二道街交叉口,一辆超标电动车被交警截停,驾驶员一口咬定:“我的车是电动车,上道没有问题”。交警告知驾驶人电动车自行车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可以骑行,也就是没有脚踏板的电动车属电动摩托车,驾驶电动摩托车要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在民警的耐心讲解下,驾驶员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该车被滞留。与此同时,在路口另一侧,一台电动车从西十二道街左转驶入尚志大街,见对向车道没车,骑压路中心双实线行驶,执勤交警将该车取缔。驾驶人表示,自己的电动车有中高低三个档位,平时使用低档行驶已经能达到每小时15—30公里,其余更高的档位都没用过。在交警整治电动车违法的过程中,记者发现有很多电动车驾驶人见前方有交警执勤,便停在远处不再前行,或直接掉头驶离。因该车属于超标电动车,被当场滞留。
为“业绩”送餐小哥硬闯红灯,穿插车流
10时许,尚志大街与西十二道街路口,标记XX送餐公司的电动车,在路口红灯亮起时,闯过停车线进入路口中心,被车流拦在路中,车辆险些被过往车辆撞到。该车被交警拦下,快递员开始辩称自己没有闯红灯,可是当交警质问为何会被夹到横向车流当中时,才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据该车驾驶人讲,快递公司规定在下单后15分钟必须将货物送到,现在他已经是下单后16分钟多了,为了避免被顾客投诉而影响自己的工作业绩,他才冒险闯红灯。该车因闯红灯被交警依法处罚。
快递电动车为省时间逆行,车被扣了
10时10分,尚志大街与西十二道街路口,标记为XX快递公司的电动车逆向在尚志大街行驶。被交警依法取缔时,驾驶人表示,为图送快递方便,节省时间,才驶入逆向车道。因该车属超标电动车,执勤交警依法将该车滞留。执勤交警介绍,警方将进一步核查车源,对违法驾驶人进行相应处罚。因该车属于超标电动车,被当场滞留。
交警部门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超标电动车坚决滞留车辆,对驾驶人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市民在选购电动车时一定对照好相关标准,切忌购买超标电动摩托车,避免给自己出行带来不便。
法律链接:
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指具有两个车轮,同时具备脚踏及骑行功能,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电压不大于48伏、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超过这个标准的车辆就属于超标电动摩托车,按轻便摩托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