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步入第三个年头,被称为“硬骨头”的员额制改革基本稳步“落地”,初显成效。在试点法院、检察院,提高准入门槛,打破论资排辈,让司法人员走“优而精”的道路,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公平遴选打破论资排辈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
8月1日上午,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隆重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170余名法官举起右拳齐诵誓词。
员额制是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重要基础制度,也是实行司法责任制的前提。自2014年3月,中央部署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四项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地方不惧阻力、敢于“碰硬”,将员额制改革落到实处。
“员额制改革让不少人失去了引以为傲的法官、检察官身份,确实阻力很大。”吉林省政法委一名负责人坦言,改革之初,业内人士建议可设置5年过渡期,通过自然减员、消化达到规定的员额比例。这样固然阻力小,但较长过渡期、论资排辈进员额,不仅会挫伤年轻人的积极性,还会让改革打折扣。
如何公平地遴选出合格的法官、检察官,是不少司法人员关心的话题。作为广东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之一、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波说:“司法改革过程中对律师的意见很重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遴选法官时,遴选标准的调整参考了我们几位律师的意见。广东律师对司法改革充满期待。”
在重庆,历时两个月的“考试+考核+面试”,并经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专业审查,选出了首批入额的250名法官和161名检察官。
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检察官徐宏德说:“我们院此次入员额的检察官至少都有5年以上一线办案经历,平均办案数量都在千件以上。渝中区地处重庆功能核心区,检察官可以接触各类案件,几乎人人都有办理高科技、高智商犯罪案件的经历。”
团队作战为法官、检察官“减负”
员额制改革后,不少人担心,案件逐年增加,法官、检察官人数减少,可能加剧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为此,广东采取了全省统筹、调配员额的做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霍敏介绍,广东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面临的人案矛盾差异大,针对这种情况,省内明确提出适当向基层、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法官员额比例最高的占51.7%,最低的为20.8%,其中,珠三角5个地市案件量占全省近70%,员额占全省比例达65.56%。
一些法院、检察院通过配备司法辅助人员、发挥团队作战的优势,为入额司法人员“减负”。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魏巍告诉记者:“我本人一年要办300宗到400宗案件,配了一个法官助理。如果我要连送达裁判文书等程序、事务都一一亲手操办,根本做不到。现在这些事情由助理去做,减轻了我的压力。我只需要对我的裁决负责,把大量精力集中在案件审理上。”
刚工作3年的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孙姣坦言,过去案件不分难易,让资历尚浅的检察官十分头疼,办案抓不到重点,有时被退回补充侦查两次才能办结。现在有“师父”带着,能学到不少,慢慢积累办案经验。
员额“能进能出”让年轻人有希望
基层司法人员建议,在员额制改革的基础上,还要建立入额、出额的考核淘汰机制,确保“能者上,庸者下”,让年轻人看到希望。
上海正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日常考核机制,明确入额后考核不合格的法官、检察官将退出员额,破除了一次入额、终身入额、能进不能出的难题。
“期待考核标准更加清晰化、具体化,比如什么情况下入额法官要退出、什么情况下要离开审判岗位,应具有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陈振宇说,这对防止行政变相干预司法有重要意义。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未能入额的法官吴媛媛说,改革前只要通过司法考试和培训就可以成为法官,改革后法官要走精英化、职业化的道路,门槛提高了,有利于提高法官素质,树立司法权威和法官形象。她说,员额制对个人成长来说是阵痛,自己很遗憾这次没有入额,但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相信迟早能成为职业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