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的申报工作已启动。目前全省已有400余家企业申报该奖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
省政府质量奖是经中央批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授予我省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管理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在省内具有广泛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和组织。省政府质量奖的奖励范围非常宽泛,奖项设置兼顾工业、农业、服务业,充分体现黑龙江省特色优势和经济结构调整导向。
省政府质量奖的周期为两年,前两届颁发省政府质量奖10个,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10个。之后每届颁发省政府质量奖5个,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5个。若当年申报企业或组织达不到奖励条件,可以少于规定名额或空缺质量奖项。
省政府对第一次获得省政府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和组织予以奖励,给予每家省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奖金100万元,每家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单位奖金50万元。省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两年期满后,可以重新申请,不再重复颁发奖金。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组织,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细则》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自我评价报告,填写“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登录“龙质网”http://www.hljqts.gov.cn/下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向所在市(地)质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此外企业或组织还可以直接向省级行业协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