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增加18元。提高标准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2015年,人社部、财政部也曾下发通知,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至70元。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标准和时间统筹考虑了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保障标准调整情况。
此次通知还要求,各地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进一步健全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尽快将提高后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