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公布10起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典型案例,并称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处罚到人”,坚决遏制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势头。 2017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9部门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截至2017年底,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7万家,查处违法案件1.2万余件,已经并将陆续向社会公布,此次公布的10起案例则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湖南衡阳周某等人利用互联网销售添加西布曲明、酚酞等国家禁止添加药物的食品,涉案货值2亿元;浙江湖州胡某等人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在6个批次“亿好酒”中检出地塞米松、吲哚美辛,在4个批次“益草康”中检出双氯芬酸钠,涉案货值1000多万元;重庆余某等人无证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的食品(欧雷顿Z7咖啡),涉案货值1000万元。以上三案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另外7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北京延庆北京奶鲜生食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案、广东广州恒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案、辽宁鞍山康寿家园保健品店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山西晋城司志强羊蝎子火锅凤西店未经许可经营食品案、湖北大悟县龙某某未经许可销售保健食品案、重庆云阳县韩妹餐饮店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案、甘肃庄浪县小鱼粮油超市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当事人均已受到相应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