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及补贴发放工作开始。经认定的大学生基地给予入驻的大学生企业第一、二年的场租水电等免费。
由政府、高校或科研机构出资扶持建设,通过市场化运作的基地;利用辖区内现有的成片商铺、商务用房或专业市场,通过市场化运作形成的基地;由民营企业或社团组织出资建设,为大学生提供各项优惠措施和创业服务的基地,均可申请认定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基地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健全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和财务、人员、入驻企业等相应管理制度。在孵化对象方面,入驻企业法人身份要求是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或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基地可申领大学生基地补贴,经认定的大学生基地给予入驻的大学生企业第一、二年免费(主要包括场所租赁费、水电费、物业费、采暖费等),第三年收费不超过应收费用50%的扶持政策。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基地用于大学生创业企业孵化的总面积,给予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资金支持,用于大学生基地在场所租赁费、水电费、物业费、采暖费等方面相应支出。补贴自基地正常经营时起算,不包括基地办照未营业或停业时间。相关申报认定事宜可登录哈尔滨人才网(http://www.hrbrc.org.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