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总体方案》总体安排,为推进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推进哈尔滨市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昨天,市人社局在哈尔滨市城镇转移就业人员创业孵化基地举办“两创示范”服务券发放有关政策和国家、省、市政府部门对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最新扶持政策培训会。
按照创新创业示范服务券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创办三年以内的小微企业;入驻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空间)的小微企业;列入省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对象并按月报送数据的小微企业;当年由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的小微企业;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拟进入规模以上、资质以上、限额以上的小微企业可给予优先发放服务券。“两创示范”服务券票面金额为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和100元。“两创示范”服务券实行记名发放、登记使用,专门用于小微企业购买约定的社会化服务事项,不得转让、流通和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