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网页游戏 火箭球赛 热门音乐 2011世界杯 亚运会 黄海军演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综艺快报 >> 内容

丈夫背着妻子卖房签了合同也作废

时间:2017/9/8 8:39:23 点击:

前8个月,哈仲裁委总共受理的案件有769件,同比增长27.32%。其中,新区房屋买卖纠纷量增加。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受理案件数量明显上涨。由于哈西、群力、松北房价涨幅较大,尤其这些地区地段好的房屋交易价格涨幅明显,卖房人心态变化大,使得纠纷增加。

  日前,市民张某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房屋所有权人王某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出售其在哈西的一套二手房。仲裁庭经过审理,原来《房屋买卖合同》是王某的丈夫李某代替妻子与张某签订的。王某在仲裁庭说,她从未授权丈夫李某出卖房屋,并且也不同意出卖房屋,并不承认《房屋买卖合同》。

  出售共同房产法律是咋规定的?

  《婚姻法》规定,涉案房屋为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应由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规定,李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并且被代理人王某事后拒绝承认合同。所以哈尔滨仲裁委判定,李某和张某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链接

  哈尔滨仲裁委的专家提示,投资者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要注意查看房产证原件,确认房屋出售人是否为房屋产权证书上记载的产权人;如果是对夫妻共有房屋进行出售,最好是夫妻双方到场,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确认。

前8个月受理的

  

作者:634233293 录入:634233293 来源:原创
相关文章
相关评论
发表我的评论
  • 大名:
  • 内容:
  •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文章发布 | 在线留言 | 法律支援 | 人员认证 | 投诉建议 | 合作联盟 | 版权所有 | 本站wap手机访问
  • 陕西信息网(www.whcola.com)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有害短信息举报 | 阳光·绿色网络工程 |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

  • 陕西新闻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如果版权问题,联系客服:501734467@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