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被依法传唤。警方供片
殴打他人、砸坏挖掘机本就不对,还将民警送达的法律文书撕毁。15日,宁安县的谢某因殴打他人、损毁财物、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合并处罚,行政拘留20天,罚款700元。宁安县的村民张某雇了一台挖掘机清理河套。村民谢某到场观察后认为,张某的做法会让他家的农田在涨水时被冲毁。气愤的谢某先用石头将挖掘机驾驶室的玻璃砸毁,又将张某打伤。张某随后报警。
15日,江南派出所的民警将谢某损坏的挖掘机价格鉴定书及价格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给谢某,却被谢某当场撕毁,谢某拒绝配合民警的一切工作。民警依法将谢某传唤。
经询问,63岁的谢某对殴打他人、损毁财物及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谢某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罚金200元处罚;因损毁财物被处以行政拘留11天、罚金500元处罚;因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被处以行政拘留6天处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最终,谢某被处以行政拘留20天,罚款7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