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高达2亿元、把村子当成“自留地”、纠集闲散人员砍人、对抗组织、威胁恐吓执纪人员……这一连串劣迹发生在哈尔滨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于福祥身上。目前,于福祥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哈尔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日通报了9起违纪典型案例,其中,“小官巨贪”、对抗组织审查的于福祥案备受关注。纪检监察机关认为,在一些基层腐败案件中,当事人虽然官职不高,但贪腐数额惊人,并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深挖严惩。
于福祥身为党员干部,把曙光村当作“自留地”。经查,2011年把1080万元征地补偿款用于个人公司;2011年以“白条”形式挪用征地补偿款2000万元,征地工作至今无法进行;2011年到2012年涉嫌挪用公款8520万元,至今仍有4700万元未归还;6年来以个人名义累计从农经中心借款7850万元。
此外,于福祥目无法纪,横行乡里。2010年纠集社会闲散人员20余人,将哈尔滨市农电局数名工人砍伤。被审查期间,于福祥仍对抗组织,并恐吓威胁执纪审查人员。
同时通报的还有8起典型案例。纪检监察机关指出,这些案例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不能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和侵害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征地拆迁等“关键领域”,对“小官巨贪”一挖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