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包工头那某和赵某为争夺平房区一工程时发生了矛盾,二人在工地上大打出手,都受伤躺进了医院。出院后二人又为赔偿问题上了法庭。然而平房分局民警在出具伤情鉴定前核对那某的入院记录发现,那某头部只是擦伤,和现在的大伤口不符。经讯问,那某交代,为了“治治”赵某,他自己用刀把伤口割得更深了一些。随后警方终止了那某的法鉴程序,将其行政拘留17天。
前不久,平房区法院作出了判决,那某赔偿赵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285元;驳回那某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平房区法院法官认为,根据警方的处理结果,那某的自残行为已涉嫌诬告,警方依法终止其法鉴,故而那某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赵某对其实施的伤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那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