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司法机关首次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判处其中两名刑事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此举或许可以破解此类犯罪因游离法律边缘而屡打不止、屡禁不绝的“牛皮糖”困境。
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官在调查起诉此案过程中,专门到这些犯罪嫌疑人的户籍地进行调查,并向当地党委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拟构建“外流犯罪防控体系”。
租用儿童作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2016年3月至5月间,宋银秀、宋银翠伙同刘谊花、何雪翠,组织并指使包括7岁女童刘某在内的数名儿童在上海市青浦区、松江区、闵行区实施盗窃,窃得手机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9.9万余元。
经警方查明,这些犯罪嫌疑人在老家租用一些孩子,每天出入于上海的商场、门店和店铺,瞄准店里顾客的手机、包包,3秒偷取一部手机、40秒盗窃8000元营业款……
其中一名女孩,案发后由于未能找到其父母,司法机关只能让她在一所寄读学校生活。据办案机关介绍,孩子从出生以来,就从来没有去过学校,也没有接触过集体环境。看到检察官手中的国产手机,她说:“阿姨,像您这样的手机我们是不要的,我们要的是苹果手机。”
不完全统计,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上海警方抓获的盗窃案女性犯罪嫌疑人中,有150人来自湖南,其中有120人来自道县,有30人来自江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