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建厅公布了《黑龙江省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延续历史文脉,根据《方案》,对包括哈尔滨在内的省内各城市,将在5年的时间里核查所有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基本情况和保护情况,并公布名单。到2020年年末,全面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据了解,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根据《方案》,全省各城市将在5年时间里核查所有符合条件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基本情况和保护情况,并公布名单。为此,前3年将基本完成目标任务,其中第一年完成总体工作的比例不低于30%、第二年不低于60%、第三年不低于90%。后两年对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确定的历史建筑保护情况进行检查,补充发现符合条件但未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到2020年年末,全面完成划定、确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