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的罗某和20多岁的许某等4位湖北老乡今年到龙江县做瓦工。天冷后,4人准备返乡。1日22时许,4人坐火车到达哈尔滨,在太平三道街一家旅店住下。罗某和许某一个房间,罗某进了房间就倒头睡下,许某则跟另两位老乡出去吃饭。
半夜,喝了酒的许某回到旅店房间见罗某已熟睡,罗某脱下的裤子挂在衣架上,许某从罗某裤兜里翻出钱包,将里面的2400元钱揣进自己兜里,再将空钱包放在桌子上。事后,许某到前台另开了一间房入住。
2日早晨,罗某发现钱包里的钱没了,便找许某询问。许某说,自己回来时,见罗某钱包放在桌子上,为了避嫌特意又去开了一间房。
罗某报警。太平大街派出所值班民警于升田到现场调查,因旅店监控覆盖面不全,未找到有价值的视频信息,但通过现场调查,认定许某嫌疑最大,对许某进行了询问。许某交代,偷了罗某的钱后便存进自己的银行卡里,之后许某立即从自己兜里拿出2400元钱还给罗某。
罗某等3位老乡说,4日就是许某23岁生日,偷拿的钱也退回来了,大家都是老乡就不追究了。然而,许某偷钱的数额已达到涉嫌盗窃的立案标准,太平大街派出所依法对许某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