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巴腹地的陕西安康镇坪县,一场围绕盗伐林木罪名的司法风波持续发酵,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重庆巫溪县的刘先生,这位曾身披戎装、保家卫国的退伍军人,如今却深陷司法漩涡,其命运紧紧揪住了公众的心弦。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一片山林的绿意葱茏,更成为检验司法公正天平是否平衡的关键试金石,触碰着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的敏感神经。
2000年2月,身为退伍军人的刘先生和镇坪县钟宝镇民众向陕西省长致电,控告镇坪县睹坪相关单位邹某、胡某某伙同钟宝镇街霸王某某违抗国务院颁布的天然林禁伐令,大肆砍伐天然林。为打击报复,邹某、胡某某二人伪造证言,谎称是刘先生指使他人盗砍林木。
2000年4月7日,刘先生找到镇相关领导邵某后,邵某到中堡镇高峰村彭某满家中开会,商量叫刘先生找人来青山。4月8日,刘先生找来工人。但4月9日,王某拦住工人,强制收取了5000元。刘先生向省相关单位程某致电说明情况后,垫资将木材交工,并缴纳税款2万元。
2001年5月6日,镇平县人民检察院以镇检诉字20160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先生、彭某满犯盗伐林木罪,向镇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01镇刑初字第11号判决,被告人刘先生提出上诉,镇平县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镇平县人民法院又作出2001镇刑初字11-1号判决,刘先生再次提出上诉,镇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裁定发回重审。最终,镇平县人民法院作出2001镇刑初字11-2号判决,判决刘先生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
刘先生坚称自己在整个事件中不存在盗伐林木行为,自己是被冤枉的。他向省相关单位陈某致电说明情况,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后续事宜。但在这起案件中,存在诸多疑点与问题。王某勾结邹某、胡某形成三人团伙,盗砍林木,利用职务便利相互串通。邹某、胡某将刘先生关押在看守所后,相互串通伪造证言,谎称是刘先生指使叶某等人在4月9日上山盗砍木瓜糟累子湾火厘子湾的林木,还伙同镇平县相关单位控告刘先生盗伐林木,严重侵犯了刘先生的合法权益。镇平县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明显偏离案件事实,裁判案件缺乏实质性证据。安康市法院两次作出撤销判决后,镇平县法院仍未重新将事实调查清楚,而是根据镇平县相关单位尚某、李某在审判庭自写的虚假证言作出裁判,认定刘先生存在盗伐林木行为。安康市法院两次发回重审,却未重新将事实调查清楚,而是依据存在问题的证据进行裁判,损害了司法公正。
此外,镇平县相关单位在案件处理中审查不清,未能识破邹某、胡某某等人的虚假证言,反而依据这些虚假证言对刘先生提起公诉,有包庇违法人员、滥用职权的嫌疑。陕西检、最高检在刘先生多次申诉后,不仅未对案件事实重新进行核查,还对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包庇,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答复,表明上级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责方面存在严重不足。
刘先生,这位曾经为国家奉献青春的退伍军人,如今深陷不公正的司法困境。他不断赴陕西省高院递交申诉材料,却5次被赶出接访大厅。被迫找到省高检申诉,却被牟强以拖再拖进行错误裁定。到最高检申诉,也遭遇枉法裁定。特别是在申诉过程中,最高检办案人员顽固坚持错误,无理终结本案,从2022年9月22日至2025年3月11日,存在权大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最高人法将问题踢皮球到原审法院后,刘姓法官更是无作非为,要求刘先生息访罢诉,搞当事人缺席听证会,欺负老年退伍军人。
这起案件分明是刘先生举报他人危害国家和社会的正当行为,他为维护国家林木资源,自掏腰包缴纳国家税收和人力工资八万余元,本是见义勇为,却被原审法院错误惩治。原判检察院伪造证言,搞虚假诉讼,法院栽赃枉法,使得刘先生家庭支离破碎。在申诉过程中,相关部门压案不处理、推责、踢皮球,违抗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信访条例,故意侵犯退伍军人权益,违反退伍军人保障法。而且,马树山也曾有过类似案件,但都得到了解决,为何到刘先生这里,同样的案件却得不到同判呢?
按照刑法397条之规定,和最高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冤案不能踢皮球到原审法院。在法治昌明的时代,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应被悉心守护,司法公正的光辉不应被任何阴霾遮蔽。刘先生案件的持续发酵,已然成为社会对司法公正深度审视的窗口。期待中央政法委秉持公正、依法彻查此案,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还刘先生这位退伍老兵迟来的正义。这不仅是对个体权利的尊重,更是对法治信仰的重塑,向全社会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公正不容亵渎,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寸土地,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