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长安区东大新联村,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曾经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得到妥善处理,而如今在西安高速发展的进程中,相关问题却依旧处于被忽视的状态,西安高新区毫无作为的情况令人堪忧。
2018 年 8 月 23 日,金彤乐收到了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东大街道办事处发出的《违法行为告知书》。然而,这一告知书却让金彤乐满心疑惑,因为他的房屋拥有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也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相关费用也悉数缴纳。这样一个各项手续完备的房屋,为何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判定的依据究竟何在?
更令人揪心的是,8 月 28 日,在金彤乐多次申请行政复议却未得到回复、没有收到《行政决定书》的情况下,事情朝着更糟糕的方向发展。就在前一天,在长安区东大街办庞学堂主任主持下,双方还商定 “待行政复议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拆除与否”,但这一结论却被无视。没有上级机关批准,在长安区庞主任的带领指挥下,一群人强行闯入敬老院的院落,限制门卫的人身自由,随后对屋内财物进行哄抢,包括家具、家电、灶具、卧室用品、卫生洁具等。最后,竟野蛮拆除了这座有着合法建设审批手续和《房屋产权证书》、于 15 年前建成的房屋。
回溯到 2003 年,敬老院办理了全部相关手续,缴纳了管理费和契税,换发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还对新联村委会和村民进行了 “二次补偿”。办理规划建设手续时,缴纳了两次配套费,东大街办多次证明其 “符合东大街办总体规划,配套费已交,同意施工建设”。2008 年 7 月 14 日,在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面积测量报告》《房屋安全鉴定书》刊登《公告》等全部手续和缴纳费用后,还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这一系列合法的操作,却未能保住敬老院的房屋。如此行径,合法合规性何在?政府的公信力又将何去何从?这是我们必须要追问的问题。
东大街办为掩盖其野蛮哄抢、违法强拆的行径,竟颠倒黑白、罔顾事实,将敬老院房屋污蔑为违法建筑,而令人费解的是,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的蒋审判长却支持了这种荒谬言论,丧失了法官应有的公正立场。
蒋审判长公然违反 “法不溯及既往” 这一基本原则,对东大街办歪曲事实的谬论给予违法支持,这无疑是官官相护,对老百姓进行欺压。要知道,敬老院项目建于 20 多年前,那时长安县都尚未设立规划局,又能去哪个部门办理所谓的 “五证” 呢?而且,敬老院项目缴纳配套费时,东大街办出具的收据明确写的是配套费,可蒋审判长却硬说是房产配套费,可建设项目中何曾有过 “房产配套费” 这一说法?这种刁难欺压百姓的手段实在是无所不用其极。
更过分的是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李建军副院长。在一审还未审结之时,李院长就急不可耐地违反审判程序,匆忙召开二审审判委员会会议,并且独断专行,强令一审进行违法审判。面对这样无视历史事实、屡次违法审判的审判长,以及将司法程序完全抛诸脑后、肆意违法专断的院长,老百姓何时才能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的阳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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