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退休干部王新民反映称,其父于上世纪80年代初,在子长市瓦窑堡街办辖区陈家洼村委,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修建了3孔窑洞、4间平房(有房产证)。2002年7月4日,该市遭遇有史以来的特大暴雨洪灾,导致全市受灾面广,受灾群众多。
据王新民回忆,当年他家窑洞修建东接近河畔,西接近公路,当年两面洪水直接冲进他家窑洞灌入1.5米多深的水位,儿子和爱人被洪水冲走10多米后被好心群众救助,家中日常生活用具全被洪水淹没冲走,损失十分惨重。
洪灾退后,全家人及时自救清理了淤泥,但因洪水长时间侵蚀,导致成危窑不能居住,当事人王新民申请灾后重建,当年9月11日,社区及镇政府同意他们灾后重建,但县政府相关部门以政府统一规划为由不予重建被强制搁置。
直至2008年3月25日,县政府才出台了统一规划政策,同意王新民等几户群众统一联建一栋6层楼房,王新民个人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各种规费缴纳多手续,但因多种情况又一次被继续搁置。至此,当事人王新民多年来多次申请重建家园,而相关部门一直以种种借口推诿不予批准。
2024年3月,当事人王新民再次向街办申请,由于在这一届书记的亲民作风带动下,该办全体干部的工作作风得到很好的提升和转变,所以对当事人20年前的遗留问题及时给予协助帮办,并指导当事人重新申请危房鉴定,当事人王新民于今年4月份再次向街办呈送危房鉴定申请,该办及时将申请呈报子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于2024年6有3日,以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督办通知单(第26号)向瓦窑堡街办下发通知;认定该房屋安全等级为D级,并要求从接到通知之日起迅速撤离人员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治措施,整治完成后上报该局验收合格后,方准许入住。
鉴定工作完成后,当事人王新民向街办及子长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报备,经两部门同意后,才将(原)危房(窑洞)拆除。然而,就在当事人动工挖地址时,该市城市管理执法综合大队派人口头责令当事人必须停工。当事人询问原因?该大队孙小晶队长说,危房重建必须有辖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审批手续方可施工,当事人按要求办理了街道办事处审批手续后,而这位孙大队又说;街道办出具的手续不符合规定。当事人灾后重建必须按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程序办理。
当事人再次与街道办事处交涉,而街道办事处却认为;当事人的(原)危房(窑洞)旧址、属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范围,不属于农村新建宅基地审批的范畴。因此;街道办不予给当事人再次出具监察大队长要求的审批手续,致使当事人王新民盼望了20年之久等来等审批手续、再次被两部门对政策解读、理解的差异而再次搁置。
让当事人难以理解的是,当年的灾后重建,国家为灾区群众拨付了不少的救灾款?而尽管他们家损失十分惨重,也没有享受到分文救灾补助。而自食其力的自救重建家园,却遭到当地相关部门数十年来不公平的待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各级政府工作应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中心,而陕西子长市政府因部门之。间对上级政府的政策解读、理解的差异,导致老百姓数十年前的灾后重建问题长期搁置,致使老百姓的损失惨重却无人问津。希望子长市委、市政府能在闲暇之余多关注些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