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系统维护,恢复正常使用,驾驶人及车主可登录该平台打开网页,在线查询和处理交通违法、申请检车帖、预约检车、期满换证等网上办理这些车驾管业务。
如何网上处理交通违法
1.注册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账号,电脑登录http://hl.122.gov.cn进行个人注册,必须为省内手机号码(如与车辆登记时手机号不一致应先到交警部门更改)。
2.注册成功后用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绑定名下的机动车后就可以看到车辆电子监控记录信息了。按网页提示继续下一步,取得电子版的违法处罚决定书。
3.使用建行或农行网银(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交罚款。
电子监控交通违法处理注意事项
1. 平台仅可处理行驶证名称与驾驶证名称相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
2. 平台可处理用户本人机动车全省范围内(已开通互联网服务平台地市),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罚款不超过200元)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其他记录请到违法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3. 对于用户累积记分将超过12分(含12分)及其他互联网无法处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请用户到违法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4. 如需处罚决定书,用户持驾驶证与行驶证至处理机关打印;如需罚款票据,请至缴款银行营业厅索取。
5.本平台产生的处罚决定书号为15位,通过交款银行柜台、网银、ATM自助机等方式交款时,可能需要输入16位数,此时可在15位文书后加数字“0”或“8”即可。
6. 刚刚取得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号进入银行系统需要时间,所以取得处罚决定书后马上交罚款可能会显示没有缴费号码,建议最好过几个小时后再尝试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