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对本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依据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问:一旦发生欠薪问题,人社部门有何职责呢?
答:人社部门负责对农民工欠薪无争议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做好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讨薪及源头性欠薪案件移交相关部门的工作。人社部门在人社局官网曝光欠薪企业的欠薪行为,报送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公示、限制招投标。同时在“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系统”拥有一票否决权,将欠薪企业的欠薪行为报送市工信委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欠薪企业相关负责人的高消费(如出国、坐飞机等)。
问: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有何职责?
答: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等制度规定,牵头协调处理因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及工程质量、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造成的源头性欠薪案件。
问:公安部门在发生欠薪问题时负责什么?
答:公安机关要协助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对人社部门移交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恶意讨薪的违反治安管理和涉嫌犯罪案件要提前介入及时依法查处。
问: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在发生欠薪问题时负责什么?
答:发改委负责加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财政部门负责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负责督办解决所属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工作。
问:市场监管部门在发生欠薪问题时负责什么?
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公示有关部门提供的行政处罚信息。人民银行负责依法将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纳入征信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